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金湖尚府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给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建设单位:揭阳市榕源置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金湖尚府
三、建设位置:揭西县金和镇S237省道南侧原揭西县鱼苗场地段
四、建筑规模:本宗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2192㎡;总建筑面积:85904.19㎡,其中计容面积:66567.45㎡(其中住宅面积:61042.04㎡,商业面积:4211.19㎡,公服配套设施面积1314.22㎡),不计容面积:19336.74㎡;容积率:3.0;建筑密度:25.21%;绿地率:39.96%;建筑高度:≤80m;停车位:523个。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字第445222202100031号
六、发证日期:2021.12.9
监督电话:0663-5513770
揭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