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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县级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权调整由乡镇(街道)行使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26-03-05 16:10:42 来源:揭西县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部分县级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权调整由揭阳市乡镇(街道)行使的批复》,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代拟了《揭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县级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权调整由乡镇(街道)行使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请于2026316日前反馈我局。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反馈时请注明姓名、联系方式。(电话:0663-5589956,地址:揭西县河婆街道环城东路揭西县司法局,邮编:515400,邮箱:yfzxbyx@163.com。)


附件:揭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县级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权调整由乡镇(街道)行使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x



揭西县司法局    

20263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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