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的《揭西县棉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新湖村)》已取得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批复(揭市自然资函〔2019〕934号),现将有关内容予以公告:
一、建设用地规模置换的原因
为了保障棉湖镇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的合理需求,促进城镇化建设和经济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等文件规定,我局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揭西县棉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新湖村)》(以下称《方案》)。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调入地块原划定为特殊用地,面积2.2952公顷,调出地块面积2.2952公顷,原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调整后调入地块全部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调出地块全部调整为其他建设用地。
《方案》只是对棉湖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布局进行了调整,不突破建设用地规模,符合《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对建设用地规模置换的要求。
根据现行规划,棉湖镇(2020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建设用地总规模1138.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842.1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42.6公顷。调整后,棉湖镇各项土地利用调控指标保持不变。
三、规划图件
《方案》涉及调整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图)见于附件2。
四、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方案》已于2019年11月29日通过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批复(揭市自然资函〔2019〕934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方案》成果向社会公告。
五、公告方式
本次公告在揭西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官网上进行公告,同时在涉及的镇、村委会张贴布告。
揭西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