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和《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2号)第十条的规定,我局拟对已逾期的揭西县龙潭镇泉水塘村伯公坪采石场的采矿许可证进行公告注销,公告结束后,我局将依法注销矿业权,采矿权人负责对矿区进行复绿复垦。采矿许可证注销后,原采矿权人仍应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如不履行义务,已缴存的矿山土地复垦费用不予归还。
公告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2022年8月15日,公告期间,如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与揭西县自然资源局联系,联系人:刘职情,联系电话:0663-5536136。
特此公告
到期注销采矿权名单
揭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