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做到“严防死守,社会稳定”,请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县印发的《公告》执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配合做好湖北回家人员的排查监测工作,卫生院将每天派人上门进行疫区人员健康体温监测。
各村辖区全面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清理积存垃圾,对公共场所进行消毒。
对部分群众哄抢物资,哄抬物价行为,进行正面宣传辟谣,目前全县米,油等生活物资供应充足。
取消一切群众文化,民俗集聚活动,临时关闭所有宫,庙等公共场所。
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取消一切入宅、祝寿、婚庆等喜庆聚餐活动,一切从简杜绝群众聚集现象。
对于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的丧事祭祀活动,也提倡一切从简避免铺张浪费,更要避免出现人员的聚集现象。
发现有发热病人等异常现象及时登记和卫生院联系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镇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揭西县人民医院联系人:冉瑞琴;坪上镇卫生院联系人:温仲娟。)
各村辖区公共场所、营业商家的服务人员务必戴口罩上岗。
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抓好贯彻落实,并进行正面宣传,请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防控工作,对拒不配合或造谣传谣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中共坪上镇委
坪上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