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府〔2020〕10号 签发人:李新健
关于聘请良田乡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各村(社区)及机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转发<揭阳市司法局关于落实2018市政府主要工作任务第190项任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揭西发〔2018〕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挺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经研究,决定聘请陈哲聪等2位同志作为良田乡法律顾问团,聘期1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陈哲聪 广东谨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景彬 广东谨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揭西县良田乡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