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府〔2019〕70号 签发人:李新健
关于调整良田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相关单位:
为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度的通知》精神,经乡委、乡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对乡安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蔡高端(党委书记)
李新健(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主任:曾海山(人大专职主席)
张友虎(党委副书记)
黄卓金(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温英权(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刘文娜(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刘向明(党委委员、副乡长)
张庆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蔡蕴玉(人大专职副主席)
李 挺(副乡长)
成 员:杨志海(派出所所长)
刘会林(党政办主任)
蔡俊文(国土所所长)
彭春云(农经办负责人)
陈金盛(林业站负责人)
陈建业(水利所所长)
刘文丰(财政所副所长)
刘智会(村镇办负责人)
刘办有(民政办负责人)
刘佐明(计生办负责人)
刘 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刘炳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向明同志兼任。
良田乡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