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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加强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在线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11-09 16:59:13 来源:揭阳市政府门户网站

揭府办〔201663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加强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在线监管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揭阳市加强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在线监管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监察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018

揭阳市加强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在线监管工作方案

 

为强化行政审批在线监管,结合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需要,按照市网上办事大厅市直单位绩效考评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背景

效能监督是市网上办事大厅五大核心栏目之一。效能监督平台主要是对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效能、网上办事效能、网上办事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满意度测评等进行电子监督,对违规异常情况进行预警纠错,定期对网上办事各实施机关进行效能综合测评,并将网上办事监督、行政服务投诉、业务办理结果、事项进驻情况等内容在效能监督栏目进行发布。

为进一步加强网上办事效能监督,强化行政审批事项在线监管,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网上办事大厅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市需要对现有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进行拓展、完善和优化,改造升级成为揭阳市网上办事效能监督系统

二、建设思路和目标

(一)建设思路。在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监管规则和机制的基础上,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省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统一归集整理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的行政审批事项数据,建立网上办事相关数据库,建设网上办事在线监测统一平台,支撑有关管理部门开展一门式、一网式网上业务办理监督、市直部门绩效考评、审批再监督和执纪问责,实现全方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在线监督。

(二)建设目标。归集整理市网上办事大厅审批事项数据,满足各类在线监管、监督应用需求,为市直各业务监管部门、效能监督部门提供及时、便捷、准确的行政审批在线监管、监督服务及技术支撑。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绩效评估机制,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申办、受理、审批等环节的实时监管,以及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综合效能监督,不断提升行政审批和服务效能。

三、平台架构

网上办事在线监测统一平台由基础设施层、数据资源层、应用支撑层组成。

(一)基础设施层。主要包括各类网络环境、硬件基础设施和系统基础软件三大部分。硬件基础设施包括政务外网网络、存储设备、服务器、交换机、防火墙、终端设备等。系统基础软件包括服务器操作系统等。

(二)数据资源层。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从各部门业务系统和市网上办事大厅公共申办审批系统归集各类网上办事数据,建设网上办事相关数据库,在经过采集、清洗、比对等处理后,形成效能监督所需的数据。

(三)应用支撑层。应用支撑层具备基础性的系统支撑功能,提供包括数据查询、数据分析、数据报表、数据可视化、权限管理、数据管理、日志管理等服务功能。通过省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形成在线监管、监督所需的各类应用服务。

(四)机制保障。落实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市网上办事大厅市直单位绩效考评方案、市网上办事大厅投资项目审批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市企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建立监管规则和机制。

四、主要任务

(一)梳理监管需求和制定监督规则。按照三级监督的工作思路,分三个层面梳理监管需求和监督规则:一是业务管理部门针对本部门(系统)主管业务,围绕实现廉政风险和效能监管自动预警的要求,梳理提出本单位个性化的自我监管需求及规则。二是市编办、监察局作为效能监督考核主管部门,对各业务管理部门提出的监管需求及规则进行审核确认,并根据效能考评工作要求,提出对各单位普适的、共性的监管需求及规则。三是市监察局履行对效能监督工作进行再监督的职能,根据业务管理部门和效能监督主管部门的监管规则,提出执纪问责的工作要求。(此项工作由市编办、监察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配合,于201610月底前完成)

(二)获取审批(服务)事项数据。根据前期梳理明确的个性和共性监管、监督需求,对比已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共享的信息,对尚未纳入共享交换的数据建立目录,协调数据需求部门与数据提供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后,通过共享平台进行正式交换。市直有关单位根据规则提供数据,并在现有系统基础上为各主管部门提供初步的行政审批事项监管服务。(此项工作由市电子政务办、政管办牵头,市直有关单位配合,于201610月底前完成)

(三)搭建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在线监测统一平台。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省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归集整理数据,建设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在线监测统一平台,根据各业务监管部门、效能监督部门的权限和监督规则配置监管应用,提供在线监管、监督服务。(此项工作由市编办、电子政务办负责,于201611月底前完成)

(四)加强已有监管平台与市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推动各业务管理部门已有的投资项目管理服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电子证照库、统计、效能监督等平台与市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互联互通,强化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透明、规范、高效的审批事项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此项工作由市政管办、电子政务办牵头,市直有关单位配合,于201611月底前完成)

(五)开展市网上办事大厅市直单位行政审批绩效评价。建立行政审批网上绩效评价机制,对进驻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平台的市直单位应进驻事项标准化编制、标准化应用、网上办理能力、网上全流程办结、投诉举报办理、服务满意度等情况进行即时性绩效评价。评价情况作为市直机关绩效考核及全市政务网站考评的重要依据。(此项工作由市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管办、电子政务办负责,于201611月起实施)

(六)强化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效能监督。一是建立全程留痕、过往可溯、进度可查的办事监督机制,确保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流程、结果信息即时可查可管,实现过程公开、群众监督。二是健全完善网上问卷调查和满意度评价,拓宽听取申办人意见建议的渠道,丰富完善调查内容,提高有效调查率。三是建立健全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投诉举报办理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省整合行政效能投诉网与网上办事大厅投诉系统的前提下,健全申办人首次投诉举报后市直部门24小时反馈机制,建立市直部门受理、办理投诉举报情况网上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在线评价和线下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此项工作由市编办、监察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配合,于201612月底前完成)

(七)效能监督结果公开。加强在线办事效能监督结果公开。建立健全市直单位在线办事效能监督结果公开机制,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效能监督栏目及时公布市直各单位每月及年度绩效考评得分和排位情况,并将年度考评结果作为全市政府网站考评在线办事部门的评分依据。(此项工作由市编办、政管办、电子政务办负责,于20161231日起实施)

(八)做好效能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监察部门要积极配合同级效能监督主管部门督促有关地区、部门落实市网上办事大厅工作职责;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调查处理本级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线索;对不负责任或疏于管理且构成违反党的工作纪律情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负责,于20161030日起实施)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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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有关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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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019日印发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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