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我市从9月到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排查、评估、管控城市各类风险点、危险源,全面降低城市安全风险,取得良好成效。1~10月,我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明显下降。
细分排查整治对象
明确排查整治责任
按照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全市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本次专项行动从9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排查整治的对象是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建设项目、部位、设备设施和活动。主要包括8大方面:一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二是城市综合体、客运车站、民用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三是建筑工程、交通设施、桥梁等大型建设项目;四是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危房、烂尾楼等重点部位;五是电力设施电网、校车等重点交通运输设备设施;六是体育比赛、游园、庙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七是易受台风、暴雨影响而引发事故的设备设施和重点地质灾害点,以及城市低洼区、地下立交通道等内涝黑点等;八是其他可能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风险点、危险源。
《通知》明确,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是本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促、协调下级政府和本级各部门落实责任,做好相关工作,对本地区的专项行动负总责;市安委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各地区以及市有关部门和中央、省驻揭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防范危化品事故发生
市安委办自9月份开始,部署开展对辖区内依法设立并取得安监部门安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风险点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市安委办借鉴国内现行的危险度评价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物质、容量、温度、压力和工艺等5个风险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定企业危险度分值并按照“红、橙、黄、蓝”(红色为安全风险最高级)4个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按照石油库、加油站、零售业务店面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分别进行科学评估分级,明确最终风险等级应在评估级别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的情形。同时,根据风险评估分级结果,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的原则,突出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点危险源管控力度,对不同风险等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有针对性的、差异化的安全监管及执法检查,落实相关企业风险点危险源管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
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推进行动有序开展
按照省统一部署,我市积极发动各级力量全面推进普查评估、建立数据库和电子地图、实现分级管控、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排查整治工作规范和标准,做到普查范围、分级标准、管控措施和工作要求“四个明确”;查清各类城市风险点、危险源底数,确定风险等级;建立数据库和电子图,分门别类明确每一处风险点、危险源具体分布、管理和监管的责任主体和管控状态;实行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对各风险点、危险源制定科学有效、具体管用的管控措施,实现分级动态管理;强化重大风险点、危险源风险管控措施,把风险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城市运行安全管理标准缺陷,加强相关标准等研究制定,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编辑:林勇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