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12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揭西县河婆街道温泉二横路一号(县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股)
联系方式:0663-5536108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登记内容 |
用途 |
1 |
揭西县棉湖镇新湖幼儿园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揭西县棉湖镇新湖村新湖幼儿园 |
445222017006JB00001W00000000 |
土地4180.25 |
宗地面积4180.25平方米首次登记 |
教育用地 |
公告单位:揭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