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12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告 | ||||||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 1 | 关于可塑新材料(广东)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PE塑料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揭市环(揭西)审〔2019〕32号 | 2019年11月29日 | 通过 | 可塑新材料(广东)有限公司 | 揭西县京溪园镇长滩村委第一工业园区五届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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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或揭西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告单位: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西分局 地址:揭西县河婆街道办新山花园县环保大楼 联系电话:0663-5592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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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告2019年12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告
时间:2019-12-03 12:49:3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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