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民社发[2019]17号
关于同意成立揭西县河婆
启仁教育东风店的批复
揭西县河婆启仁教育东风店筹备组:
你们报来申请成立揭西县河婆启仁教育东风店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同意成立“揭西县河婆启仁教育东风店”,具备法人资格,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请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揭 西 县 民 政 局
2019年5月7日
抄送:业务主管单位、县公安局、县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