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机关各股、处、室:
根据《关于印发<揭阳市法律援助机构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市司办[2019]7号)文件要求,为了规范我县法律援助机构开展公民申请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结合我局实际成立揭西县司法局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林俊槐
副组长:陈述万、陈文新、彭裕高、杨梅梅
成 员:刘如娟、刘晓东、彭依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律援助处。
主 任:彭裕高(兼任)
副主任:刘如娟、刘晓东
成 员:林泽波、陈泽敏、刘媚、温锡清、陈佳玲
办公室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联络、监督指导、信息报送等工作。
揭西县司法局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