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原因
为保障揭西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县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等文件规定,我局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揭西县东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桃围村)》(以下称《方案》)。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调入地块原规划为农用地和其他土地,面积1.7279公顷,调出地块原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7279公顷。调整后调入地块全部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调出地块全部规划为农用地。
《方案》根据东园镇的用地发展方向,对其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布局进行调整,有利于东园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布局的优化,有利于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根据现行规划,东园镇目标年(2020年)各项主要调控指标为:建设用地总规模356.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80.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6.8公顷。调整后,东园镇的各项调控指标均保持不变。具体见附件1。
三、规划图件
《方案》涉及调整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图)见于附件2。
四、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方案》已于2019年11月29日通过揭阳市自然资源局审批(揭市自然资函〔2019〕935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方案》成果向社会公告。
五、公告方式
本次公告在揭西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官网进行网上公告,并在涉及的镇、村委会张贴布告。
揭西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