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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9-11-27 14:51:38 来源:本网

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解决当前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内容空乏、制定程序不规范、实施流于形式等问题,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市、县民政局《关于攻坚完成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的紧急通知》(揭民函[2019]177号),现就进一步做好我街道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修订完善工作的认识

  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是根据法律授权由村(居)民共同制定和遵守,维护公序良俗、受到法律支持保障的村(社区)规矩,是基层治理中自治、德治、法治的重要体现,是现行法规政策的有效补充。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是乡村振兴战略考核的一项硬指标,是美丽乡村和干净整洁村建设11项指标之一,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政治任务”的要求,迅速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

  二、开展修订完善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一)目标任务。根据市、县工作部署,全街道所有村(居)要确保在今年12月8日前全面完成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和公布工作,形成价值引领、合法合规、群众认可、管用有效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

(二)工作原则。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原则,由村(社区)党组织负总责,全面负责组织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实施工作。二是要坚持合法合规原则,村(居)规民约不得与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居)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不得减免法定的制定程序,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三是要坚持发扬民主原则,广泛发动群众充分酝酿讨论,把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作为集中民愿、集合正能量、宣传村(居)规民约、营造共同遵守氛围的过程。四是要坚持价值引领原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焦树新风、治陋习,聚焦传统美德,聚焦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五要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充分考虑本地风俗习惯、历史文化等因素,通俗易懂,简便易行。

三、修订完善工作聚焦的重点内容

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内容要区别于法规政策,区别于群众行为指南,不搞面面俱到,力戒多而全、空乏笼统。要结合村情居情,重点聚焦以下7个方面进行细化:

(一)爱国守法。重点针对规范群众日常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引导群众热爱祖国,不说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话,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参加邪教组织,不涉黑、不涉恶,对造谣生事、村痞恶霸、偷抢拐骗、黄赌毒、歪风邪气、邪教组织进行抵制,举报反映违法问题线索等。

(二)孝老爱亲。重点针对老年人赡养、照料、居住、精神慰藉以及小孩抚养、教育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引导群众对拒绝赡养老人进行抵制,对“好公婆”、“好媳妇”、“好儿孙”予以褒扬,对独居老人明确儿女要定期探望、保障日常照料费用,对老人丧事办理要求村(居)民共同出力,对适龄儿童、留守儿童的抚养、学习以及亲情关爱作出规定等。

(三)邻里和睦。重点针对邻里守望相助、互谅互让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引导群众对独居以及失独老人家庭、特困人员、残疾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开展邻里照顾;不吵架,不斗狠,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宅基地使用、山林田土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等。

(四)公序良俗。重点针对婚丧喜庆事宜按照“树新风、治陋习”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引导群众合情合理地约定人情开支,反对丧事扰民、占道治丧、燃放鞭炮、铺张浪费,坚持抵制摆阔气、比奢华、败坏地方风气的行为;对爱岗敬业、创业有成的家庭予以褒扬,扶持贫困家庭,抵制多要多占、游手好闲等行为。

(五)保护环境。重点对村庄规划管理、居民建房、危房拆除、清洁村庄行动、村民房前屋后卫生、家禽圈养、生活垃圾倒放等方面作出规定,针对居民爱护村居公共设施,保护绿化植物,落实门前“三包”、不乱丢乱倒垃圾等方面作出规定,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

(六)保障权益。重点针对征地拆迁补偿、家庭暴力、侵犯妇女权益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引导群众依法对征地拆迁补偿、村民建房等问题制定约定性条款,对侵犯妇女特别是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等。

(七)其他方面。村(居)民反映的其它需要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内容。

村(居)规民约一般由名称、正文、落款、日期四部分组成。名称一般为《xx村村规民约》、《xx社区居民公约》;正文采取条款式逐一提出,内容要由针对性、简约好记,便于执行。各村(社区)可根据附件的村规民约参考模板,结合本地实际增减条款、修订完善,确保形式活泼、重点内容突出。落款为xx村村民委员会或xx社区居民委员会,日期为通过生效的时间。

四、修订完善工作的规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广泛讨论,征集民意(11月25日前完成)。各村(社区)要召开两委扩大会议组织党员、村民小组长等召开专门动员部署会或分别组织以自然村、村(居)民小组等为单位召开村民或户主会议,广泛征求意见。讲清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意义和要求,讲明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必须保证落实和执行,广泛听取村(居)民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二)拟定草案,征求意见(11月30前完成)。村(社区)根据村(居)民的意见和本通知要求,草拟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稿或草案,广泛入户征求意见,合理的要吸纳完善,不合理的要解释清楚,同时要注重听取住村或社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法律顾问、老年协会、妇联等多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修改完善,提请审核(12月3日前完成)。各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会议,对修改后的村(居)规民约进行审议,进一步完善,并在12月3日前报送到街道民政办,由民政办和司法所审核把关,重点检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制定或修订的主体、程序、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四)村(居)民会议或代表会议,表决通过(12月5日前完成)。各村(社区)根据街道的审核意见,进一步修改形成审议稿,提交村(居)民会议或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表决,并有一定比例妇女参会。

(五)备案公布,广泛宣传公示(12月8日前完成)。各村(社区)应于村(居)民会议或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3日内,将村(居)规民约报街道办备案,并制作宣传栏悬挂在室外显眼的场所,印发各家各户,进行广泛宣传公示,形成共同遵守的氛围。



附件:村规民约参考模板




    河婆街道党工委             河婆街道办事处

2019年11月22日

 

 

 

X X 村 村 规 民 约(参考模板1)

 

为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使广大村民能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全体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制定以下本村村规民约。

第一章   社会道德规范

第一条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第二条  严禁参加邪教组织,不搞宗派活动,各村民要自觉抵制邪教宣传。全体村民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村规明约》,积极参与村内各项集体活动。

第三条  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坚决杜绝一切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撒泼骂街行为。

第四条  严禁以发传单的方式侮辱、诽谤他人。严禁利用网络等平台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第五条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原则,有事逐级反映解决问题,严禁非法煽动、串联他人信访,严禁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六条 严禁偷盗、敲诈、哄抢、损坏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严禁黄、赌、毒。

第七条  维护社会安全。严禁在户内、村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第八条 讲究公共卫生,保护生态环境。严禁随意堆放、焚烧垃圾杂物,严禁乱砍滥伐树木。严禁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随地乱倒垃圾,垃圾要分类入箱。

第九条 全民做好各自庭院、厕所、厨房等卫生,做到“四美乡村、五美庭院”。

第十条   严禁借贷不还,不守信用,不讲信誉。

 

第二章   村风民俗规范

第十一条  提倡勤俭节约。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只待内亲,不待乡亲。丧事乐队拒绝低俗表演,发大孝只限内亲小辈。

第十二条  宴请限定一事一天一地办理,坚决反对分批次、多地方或“化整为零”的方式大操大办,反对铺张浪费。

第十三条  严禁封建迷信,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  

第十四严禁焚烧秸秆及垃圾。违者按相关法规处罚外,责令户主在全村检讨。

第三章   传统孝道行为规范

第十五条  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积极参加各项“孝老敬亲”活动。

第十六条  倡导新敬老二十四孝,维护和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子女要主动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加文体娱乐活动。

第十七条  积极开展“文明家庭”活动,婆媳之间要真心相待,每年底推荐评选“好媳妇”“好婆婆”。

第十八条  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改变“传宗接代”老旧思想,提倡男女平等,优生优育。

 

第四章   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第十九条  党员干部要率先遵章守纪,不得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得违反社会公德,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争做新风表率。

第二十条  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亲朋好友谋取利益。禁止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第二十一条  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每周的清洁家园义务劳动,为广大村民做好先锋带头作用。

 

第五章   违约处理

    第二十二条  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做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2、要求写悔过书,并在村内通报;

3、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

4、每违反一条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凡违反本村规民约要进行处理的,必须在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

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村规民约的农户,在本年度不得参与评获“先进、文明户、五好家庭户”等荣誉称号。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

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揭西县河婆街道XX村村民委员会

2019年XX月XX日

 

 

 

 

 

 

 

 

X X 村 村 规 民 约(参考模板2)

 

为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助推乡村振兴。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经我村村民会议通过,特制定本村规民约,作为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一、政治思想

1、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决定,自觉服从村两委的领导。

3、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4、 要弘扬美德,尊老爱幼;不得虐待老人,歧视妇女。要彼此谦让,互相尊重;不得恶语伤人,以强欺弱。要艰苦创业,科技兴农;不要奢侈浪费,愚昧落后。

二、社会治安

5、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6、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7、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8、严禁制作、储存烟花爆竹;经销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

9、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10、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敞放猪、牛、羊等牲畜。

11、严禁赌博、严禁吸毒、贩卖毒品等,严禁私自种罂粟。

12、严禁参加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

三、防火、防水及安全用电管理

13、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14、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1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16、本村的河道、湾塘及个人所有、使用的机井、平塘等水利设施,应设置警示标志、安全防护措施,加强防溺水知识宣传教育,严防溺水。

四、村风民俗

17、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18、提倡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严禁乱埋、乱葬,逐步提倡一日葬。

19、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等。

20、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五、环境卫生、土地管理

21、积极开展文明新村建设,搞好环境卫生,积极参加开展家园清洁活动,加强村容村貌整治,村民各家各户房前屋后要保持清洁,清除暴露的垃圾,清理卫生死角,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生活垃圾一律放入垃圾箱(桶),自觉执行垃圾分类,严禁将垃圾倾倒在垃圾箱(桶)以外的任何地方,严禁将生产垃圾、碎砖、碎瓦、石子等杂物倒入垃圾箱(桶)内,房前屋后不得堆放杂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等应定点堆放。

22、卫生费收缴:本着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本村户籍人口每人每年卫生费36元,于每年1月1日前上缴。

23、保持村容整洁和道路畅通,不准挤街占道,私搭乱建;不乱摆乱卖,乱停乱放。凡属违法建筑,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24、建房应服从建设规划,经村委会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25、禁止非法占用耕地私搭乱建,禁止乱采乱挖沙石。

26、任何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和变更村集体或他人的土地使用权。

六、公益事业

27、村内兴办公共(公益)事业建设所需筹资筹劳,实行“一事一议”制度,由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28、经“一事一议”决定兴办的公共(公益)事业建设及相关筹资筹劳事宜,必须人人参加,户户参与,不参与投工者,按当地工价折资兑现。

七、邻里关系

29、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提倡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30、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1、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八、婚姻家庭

32、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反对家庭暴力。

33、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九、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

34、人人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环保工作,自觉学习并遵守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掌握与应用环保知识,积极参加“6.5世界环境日”活动。

35、积极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被检举和控告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有关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

36、防止白色污染,尽量少用可降解塑料袋,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禁止使用无磷洗衣粉。

37、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科学合理地控制化肥、农药的使用量,严禁使用高效、高毒、高残留农药,提倡使用农业有机肥和带有“环境标志”和“绿色标志”的化肥农药,鼓励扶持绿色农产品的开发。

38、畜禽家畜养殖实行圈养。搞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疾病传染,减少恶臭,粪便要经过处理后返田综合利用,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9、实行卫生三包制度,搞好房前屋后的绿化,并保持周边环境的整洁,形成人人讲环境、户户争示范的良好氛围,齐心协力为建设一流生态村而努力。

40、树立保护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的观念。做到人人参与环境治理与美化,共建生态文明村,所有村民要服从保洁员的管理和接受全村村民的监督。

41、禁止秸秆焚烧,自觉进行秸秆回收,村民有权进行监督。

十、违约处理

42、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的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做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2)要求写出悔过书,并在村内通报;

(3)责令其恢复原状或作价赔偿;

(4)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

43、凡违反本村规民约要进行处理的,必须在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

44、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村规民约的农户,在本年度不得参与、评获“先进、文明户、五好家庭户”等荣誉称号。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

十一、附则

 

 

45、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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