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建设揭西县各建制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准化设置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揭市环(揭西)审〔2019〕14号 |
2019年10月25日 |
通过 |
揭西县各建制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准化设置工程指挥部 |
揭西县8个饮用水源地 |
2 |
关于揭西县桂竹园饼业有限公司新增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揭市环(揭西)审〔2019〕15号 |
2019年10月29日 |
通过 |
揭西县桂竹园饼业有限公司 |
揭西县京溪园镇曾大寮村 |
3 |
关于揭西县凤江镇内河涌水质改善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揭市环(揭西)审〔2019〕16号 |
2019年11月1日 |
通过 |
揭西县凤江镇人民政府 |
揭西县凤江镇 |
4 |
关于东莞市铭星餐具有限公司揭西分公司年产1000吨一次性塑胶餐盒和500吨一次性塑胶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揭市环(揭西)审〔2019〕17号 |
2019年11月1日 |
通过 |
东莞市铭星餐具有限公司揭西分公司 |
揭西县灰寨镇向阳村委河棉公路88号 |
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或揭西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告单位: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西分局
地址:揭西县河婆街道办新山花园县环保大楼
联系电话:0663-5592553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