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法治之根本 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县交通运输局组织“三学三推”党建主题活动第五十八次集中学习活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揭西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三学三推”党建主题活动第五十八次集中学习会议,党组成员、副局长赖涛锋同志主持会议,组织学习“《宪法修正案(五)》热点问题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以下简称《宪法修正案(五)》)的通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有力的宪法保障。《宪法修正案(五)》坚持的修改原则,一是坚持党对宪法修改的领导。我们必须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严格依法按程序推进宪法修改。我国现行的修宪机制是在宪法第64条精神的指导下结合我国修宪的实践形成的,历史证明是合乎我国国情的,是行之有效的,我们必须一以贯之。三是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这就要求在宪法修改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四是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理应坚持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则。关于《宪法修正案(五)》几个重要问题的说明,一是正确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宪的意义;二是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三是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四是修改国家主席任期规定。
本次宪法修正案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政治判断、重大战略方针载入国家根本大法,为新时代伟大社会革命提供了坚强的宪法保障,对于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