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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我局将揭西县二运第二汽车运输公司2辆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粤VV1186(道路运输证号:001195429)、粤VV0999(道路运输证号:001130485)。
以上所述证件作废,其车辆不得再从事客运经营活动,请广大居民予以监督,揭西县交通运输管理总站(办公电话:0663-5584322)。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