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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江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管理制度

时间:2018-10-25 10:45:31 来源:本网

    为美化、净化村庄,改善村容村貌,开展生活垃圾的处理,保持村庄道路、河道等公共场所的干净、整洁、卫生,经研究,特制定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管理制度。

    一、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坚持“村委主导、全民参与,统筹规划、科学治理,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分类处理、资源利用”的原则,实行“户保洁、村收集,统一处理”的模式。

    二、村庄内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维护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对破坏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制止、劝告和举报。

    三、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实行“门前三包”和主要村道保洁员清扫收集的制度。

    1、保持村容村貌整治有序,无乱设摊点、乱搭乱建、乱贴乱放等行为。

    2、住户按照界定位置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清扫、包卫生、包秩序”。

    3、保持村庄环境卫生整洁,妥善处理规范“五堆”,即“柴堆、草堆、粪堆、沙石堆、垃圾堆”。

    四、村庄内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安全。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公共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因建设和生产等特殊需要,在公共道路边堆放的沙石、砖块等材料必须经村委会同意,堆放在固定地点,并及时转动,不得长期占用路段。生产和建筑垃圾由垃圾产生的单位和农户负责清运到村委会指定的垃圾池,严禁倾倒道路边和河道里。

    六、禁止下列影响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的行为:

    1、在村庄内乱放畜禽,到处都是畜禽粪便。

    2、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

    3、在公共道路、活动场所内焚烧树叶、垃圾或其他废弃物。

    4、有损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七、生活垃圾实行“户保洁,存放垃圾桶(池)内;村收集,统一转运无害化处理”模式,严禁乱扫、乱倒行为。

    八、每个村民必须严格按照《村规民约》的规定,规范自身的卫生行为,对影响环境卫生行为给予一定的处罚。


                                            凤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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