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调整完善方案”)于2017年9月20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由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揭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的批复》(粤国土资规划调复〔2017〕4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调整完善方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调整完善的原因
为满足揭西县“十三五”规划期间,社会经济新的发展趋势和项目建设的用地需求,按省、市的相关要求,根据揭阳市《关于印发揭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揭市国土资〔2016〕197号)下达给揭西县的各项用地指标,以揭西县实际用地需求出发,在揭西县人民政府主导下,编制了《揭阳市揭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二、调整完善的范围期限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范围为揭西县行政辖区内所有土地,包括上砂镇、五云镇、良田乡、坪上镇、龙潭镇、南山镇、灰寨镇、五经富镇、京溪园镇、钱坑镇、大溪镇、金和镇、凤江镇、塔头镇、东园镇、棉湖镇和河婆街道等17个镇级行政单位。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以2014年为基期,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1、耕地保有量
调整完善前,揭西县耕地保有量25900公顷,调整完善后揭西县耕地保有量16769公顷。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调整完善前,揭西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3174公顷,调整完善后揭西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4812公顷。
3、建设用地规模
调整完善前,揭西县建设用地规模1146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7993公顷,调整完善后揭西县建设用地规模1106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7598公顷。
四、批准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五、批准时间:2017年9月20日
附件:调整完善后揭西县及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揭西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1日
无障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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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222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