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揭西县京溪园镇聚信润塑料制品厂年产120吨聚丙烯丝绳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揭西县京溪园镇长滩村委长滩村第一工业区第五届4号;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100m2,建筑面积为2100m2,其中厂房4栋建筑面积2000m2,配套设施(电房、厕所、办公室)建筑面积100m2。项目建成后,利用聚丙烯碎料、聚丙烯颗粒和色粉为原料,加工生产聚丙烯丝绳120t/a。
二、污染物产生情况
1、施工期
废水:主要是工人生活污水;废气:主要是扬尘废气污染以及运输车辆尾气;噪声:施工机械产生的机械噪声;固废:主要是装修废弃物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2、营运期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源有:①废水:员工生活废水。②废气:吹膜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破碎粉尘和混料粉尘。③噪声:破碎机、拉丝机组、吹膜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④固体废物: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员工生活垃圾等。
三、环保治理措施
1、施工期
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装置处理后供应给附近农田作为灌溉用水利用。废气:在多风季节加强施工区的洒水降尘工作,减轻大气污染。噪声:项目设备安装均在室内进行,经墙体的阻隔衰减,设备噪声影响范围和强度将相对有所减小。固废:废装修材料可回收利用的废材料进行回收,不可回收废材料运至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2、营运期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废气:吹废气经处理后经UV光解设备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为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混料粉尘为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处理并采取加强管理、合理布局及墙体隔声等自然衰减后,项目区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固废:边角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机构回收利用。;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城市区域规划。在保证严格执行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切实逐项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加强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因此,从环保的角度而言,揭西县塔头镇兴发切粒厂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期限与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2018年5月15日~2018年5月28日致电致函、致邮至本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内及周边村民及与本工程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所征求主要事项为: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问题的建议,以及对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项目建设对沿线地区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的看法,是否可以接受;
3、对建设单位在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七、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将采用网络平台、走访、发答卷等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2018年5月28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的方式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八、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揭西县京溪园镇聚信润塑料制品厂
地 址:广东省揭西县京溪园镇长滩村委长滩村第一工业区第五届4号
联 系 人:黄炎强
联系电话:13501435395
单位名称:北京华恒基业野生动植物专用标识技术服务中心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05号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2号西院21号鸟环楼
联 系 人:王志增
电话/传真:(86)10-62889566
邮箱:hpzx@caf.ac.cn
揭西县京溪园镇聚信润塑料制品厂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