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对象
建设单位
2、办理条件
(1)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布局是否符合环保规划、功能区划及区域、流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2)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否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及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能否有效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4)是否符合区域总量控制要求;
(5)是否符合清洁生产标准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3、所需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函;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
(3)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资料(审批类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备案类项目,提供备案准予文件;核准类项目,在报批申请函上说明项目属于揭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的依据;
(4)需要专家评审的,应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专家评审意见或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单位的评估意见;
(5)需公众参与的项目应附公众意见调查表汇编;
(6)法人或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7)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名称通知书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土地使用证明;
(8)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4、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现场勘查→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 报告书(表)组织专家评审或评估→建设单位提交报告书(表)(报批稿)或登记表等有关资料→审批前公示(10个工作日)→审查(包括局重大项目联审小组审查)→审批经办人拟制审批意见→审核人审核→签发人核准签发→窗口取件
5、网上办理流程
在线申办→现场勘查→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 报告书(表)组织专家评审或评估→建设单位提交报告书(表)(报批稿)或登记表等有关资料→审批前公示(10个工作日)→审查(包括局重大项目联审小组审查)→审批经办人拟制审批意见→审核人审核→签发人核准签发→窗口取件
6、办理时限
(1)法定期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60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30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15日
(2)承诺期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60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30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15日
7、办事窗口
窗口名称:揭西县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揭西县城原东山中学内
联系电话:5592553
8、收费标准
不收费
9、办理依据
(1)《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
(2)《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4)《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府〔2012〕143号)
无障碍版
粤公网安备
445222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