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查找:
经揭阳市人民政府推荐,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验收并公示,2016年1月8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揭阳市揭西县“广东省教育强县”称号的决定》(粤教督〔2016〕2号)文件授予我县“广东省教育强县”称号,并颁发牌匾。
我县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学校建设专项规划,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落实强师工程;强化教育督导,提高教育治理水平。为建设教育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