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府规〔2026〕4号
揭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西县促进普惠性
民办幼儿园规范特色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河婆街道办,县政府直属(含上级垂直管理)各有关单位:
《揭西县促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特色发展暂行办法》已经十一届县政府第一百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教育局反映。
揭西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0日
揭西县促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特色发展
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3〕2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2021〕55号)、《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教基〔2022〕21号)等文件有关要求,为促进我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全力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健康发展,力争在2026年成功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并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特提出本暂行办法。
一、规范管理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发展方向,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方针,通过奖补管理条例等扶持政策的实施,动员社会资源投资民办学前教育,鼓励、引导我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向社会提供优质的普惠性服务,促进我县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二、明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定义
根据《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系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具有办园资质、面向大众、收费合理、办园规范、质量有保障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按照非营利性为目的、面向大众、收费较低、办园规范、质量稳定的要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同时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一)办园条件合格。根据《幼儿园建设标准》,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须全部达标:幼儿园主体建筑生均建筑面积≧10.44平方米,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8.17平方米,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4平方米。2017年以前规划设计的幼儿园要通过改扩建或减招等措施达标。
(二)招生行为规范。按规定实行每年秋季招生,严格审核、备案、公示制度。严格按要求招收年满3至5周岁的幼儿;严格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班额要求,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混龄班30人。
(三)教职工配足配齐。根据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教师〔2013〕1号)配足配齐“两教一保”。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教职工与幼儿比不低于1:7,保教人员与幼儿比不低于1:9。各类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按要求开展培训及管理工作。
(四)教师管理制度严格。园长、专任教师均须持证上岗,教师持证率达到100%、大专以上学历90%以上。加强教师专业能力建设,建立园长、专任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健全幼儿园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把师德考评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对师德失范行为实行“零容忍”。
(五)教职工待遇保障到位。幼儿园依法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教师聘用合同),须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全园教职工工资支出总额占当年保教费收入比例不低于60%。全体教职工最低应发工资不低于当年全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交部分均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县域最低工资标准的5%。
(六)科学保教落实到位。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要求,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创设丰富、适宜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科学开展保育教育活动,无“小学化”倾向。
三、扶持促进政策
(一)生均补助政策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学前教育生均经费省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3〕204号)要求,从2024年起,全县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600元。
(二)创建“双普”县扶持政策
在“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期间,县成立创建评估督导组,重点围绕民办园“教师配置”(包括专任教师100%持证)、“教职工‘五险一金’全覆盖”及“园舍面积”达标情况等开展评估督导工作,对所有督导评估指标达标的民办幼儿园,按照其专任教师及园长人数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日常监督管理
(一)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帮扶机制
建立公、民办幼儿园结对帮扶制度,由县教育局从公办幼儿园专业教师中挑选骨干教师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帮扶指导,县直公办幼儿园至少结对帮扶一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长及教师到公办幼儿园跟班学习制度,将民办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提升列入幼儿教师培训计划,民办幼儿园教师的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师资培训、教科研项目申报、评估指导等与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二)落实公共财政的扶持优惠政策
对符合相关规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规定收费标准内收取的保育费、教育费免征增值税,落实土地、建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县教育局负责对普惠性幼儿园扶持奖补经费进行监管,指导普惠性幼儿园科学合理使用扶持奖补经费,不得将奖补经费用于清偿债务、回报举办者、支付捐款、赞助投资、缴交罚款等其他用途。普惠性幼儿园须每年按规定向县教育局提交普惠性幼儿园奖补经费使用计划及总结,开展绩效考评,保障经费使用效益。
(三)强化办学管理与绩效考评
县教育局制定揭西县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年度绩效考评和年检方案,于每年对普惠性幼儿园进行绩效考评,并与民办幼儿园年检结合统一组织实施,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学年度普惠性幼儿园是否认定和补助标准调整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事项
本暂行办法自2026年4月30日起至2028年4月29日止,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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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网安备
445222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