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经审核,京溪园镇龙江华府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给予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建设单位:揭西县恒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京溪园镇龙江华府
三、建设位置:揭西县京溪园镇粮所
四、变更主要内容为:住宅1号楼增加外部直升屋面烟井,造成外立面小幅调动,上屋面电梯改为无机房电梯,取消屋面电梯机房;住宅2号楼增加一部地下室直通地面的消防楼梯,同时架空层人防部分需增加防排烟井道上地面,上屋面电梯改为无机房电梯,取消屋面电梯机房,本次变更共核减建筑面积124.46㎡,变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22010.09㎡。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在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5222202000018)注明变更事项,证号不变。
监督电话:0663-5513770
揭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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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网安备
445222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