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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县2020年清明节期间 森林防火禁火令

时间:2020-03-23 16:52:55 来源:本网 作者:

揭西森防指[2020]1号

为切实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揭阳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2020年清明期间暂停祭扫活动的通告》(揭市防疫指办通告[2020]2号)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发布2020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

我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

三、禁火规定

在禁火时间和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违法处理

凡违反禁火令者,将依照有关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它事项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支持和参与森林防火工作,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请立即拨打森林火警报警电话:0663-5584794。

此令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揭西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0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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