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2020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临近,为扎实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平稳有序的节日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措施
元旦、春节期间食品消费集中,是食品安全风险较大的时段。各村(居)、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高度重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加强食品风险排查和专项治理,加大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各村(居)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归口管理责任制原则,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隐患。一是各村(居)负责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包括本辖区内的厂矿企业的人员的食品安全工作。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严禁病死禽畜在本辖区内屠宰,严禁外来非法禽畜肉类流入本辖区内藏匿并销售,一经发现,应立即向镇有关部门和主要领导汇报。二是各所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教育组)负责,要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确保每一位学生及所有就餐人员的饮食健康安全。
二、突出重点,部门联动
一是要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要以酒类、肉及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食用油、蔬菜水果、饮料、调味品以及地方特色食品、节令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加大对生产经营节日热销食品的企业、承办节日期间聚餐活动的餐饮服务单位、客流量大和人员就餐集中的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地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不合格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情况,立即依法处置。
二是要认真组织开展应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场监督检查工作。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全力维护节日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各村(居)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应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现场检查督导并公开进行宣传报道,掌握本地春节期间应节食品供应和食品安全保障情况,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镇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各村(居)的督查、督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重大节日的有利时机,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要及时弘扬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教育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不断增强质量责任意识、法律意识、道德诚信意识。要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食品,增强公众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要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督,反映发现问题和隐患,通力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12315和12345投诉举报并轨平台的作用,重视收集信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全民参与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构建群防群控社会格局。
四、加强值守,密切关注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坚持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在岗值守,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处置。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全面收集涉及食品安全的突发事件信息,加强信息分析研判,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响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件信息报送时限、程序和责任,确保问题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请各村(居)、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于2020年2月1日前将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书面和电子版报送镇食安办。
联系人:林继耀,传真:5891112,电子邮箱:qk5891112@163.com。
钱坑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