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府〔2020〕24号 签发人:张保才
关于请求协调理顺揭西县南山镇三个省定贫困村供电体制问题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加快推进省定贫困村供电体制改革是保障贫困村用电质量,打赢脱贫攻坚工作的一项政治任务。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独立供电区农网改造农电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粤能电力函〔2020〕423号)文件精神,省定贫困村独立供电区农网改造任务必须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我镇共有关西、榕光、火炬3个省定贫困村,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我镇落实属地责任,按有关要求落实电改工作,做实做细群众思想工作,目前关西、榕光、火炬3个省定贫困村已同意供电业务移交广东电网公司接管,但由于村民电价差额补偿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电改工作仍未得到改造。由于北山水电厂属于市水务集团管理,也是我镇电改主体责任单位,为确保3个省定贫困村按时完成供电体制改革,现恳请县政府协调解决以下问题:
一、协调解决优惠电价补偿问题。我镇关西、榕光、火炬3个省定贫困村7763人,每人每月享受25度优惠用电(每度按照0.18元计费),全年共计232.89万度,电改后按照国家规定合表电价每度0.7158元(按每年国家合表电价标准计算),每度电差价0.5358元,全年差价124.8万元,加上榕光移民新村不计电费优惠电度2.5144万度,电费1.8万元,每年共需资金126.6万元。此项资金恳请县政府向上级请示,协调市水务集团解决资金问题,每年结算后拨付到我镇,再由我镇返拨到户主。
二、协调做好相关协议签订。根据揭府纪要〔2019〕73号有关精神,提出我镇关西、榕光、火炬3个省定贫困村由市水务集团牵头理顺。为稳步推进省定贫困村供电体制改革工作,切实解决村民用电问题,恳请县政府向上级请示,协调理顺相关区域供电体制,协调市水务集团下属北山水电厂等相关部门妥善做好北山小水电自供自管区农网建造及供电业务移交工作。并恳请县政府向上级请示,协调北山水电厂与我镇签订有关电度差价及优惠电度电费的补偿协议,确保3个省定贫困村顺利完成供电体制改革工作。
特此请示,恳请批复。
南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