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断卡”行动开展以来,揭西县公安局反诈骗中心坚持“以打促治、以打促防”的工作理念,持续开展对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严打整治工作,强化与各商业银行及运营商沟通协作,深度细致经营涉案“两卡”线索。近日来,成功抓获涉“两卡”犯罪嫌疑人4名,收缴银行卡、手机卡共39张,侦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宗。
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在广州荔湾警方的协助下抓获2021年10月至11月期间,以“兼职”的名义向多人收购银行卡供犯罪团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并从中获利,涉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彬(男,25岁,潮州市人),收缴银行卡9张。
在我县大溪镇抓获今年4月份,在明知犯罪团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个人的银行卡及第三方支付账号(微信、支付宝)提供给对方使用,并协助犯罪团伙转移违法犯罪资金,从而赚取佣金,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嫌疑人李某新(男,36岁)、李某镇(男,35岁,均为大溪镇人),收缴银行卡5张。
在我县钱坑镇抓获今年3至4月份期间,在明知犯罪团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多次向他人收购手机卡,并提供给犯罪团伙使用,从中非法获利,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淋(男,31岁,钱坑镇人),收缴手机卡25张。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彬、李某新、李某镇、林某淋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