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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 揭西县,乡村振兴工作动态 | 发布时间: | 2023-03-24 16:04:59 |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河婆街道办: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粤财农〔2022〕181 号)等文件精神,《揭西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分配方案》经十一届县政府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审核通过,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1000万元,具体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主要用于37个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详见(附件2)。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资金请在“2130504”科目中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结合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请各乡镇(街道)加快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建设,确保至2023年10月底前资金支出进度达到100%。
附件 :1.揭西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分配方案
2.揭西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计划
揭西县乡村振兴局 揭西县财政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