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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 部门预决算 | 发布时间: | 2016-03-15 00:00:00 |
揭西县财政局:
我县2016年度人大预算草案报告和部门预算草案已于今年3月1日经县九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把2016年度财政预算支出指标下达给你单位,并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预算支出指标
2016年度下达你单位年初预算总额1271.5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7.82万元(含住房公积金:9.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9.97万元、公用经费73.14万元、专项经费 620.64万元。
二、预算支出指标编制标准及拨付方式
统发工资每月由财政直接支付到个人工资账户;正常办公经费按每人每月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改单位按保留车辆每辆1.5万元/年;其他未车改单位每辆1.5万元/年);各预算单位办公经费一次性补助(正科级单位3万元/年、副科级单位2.5万元/年、股级单位2万元/年);独立办公的县直预算单位保卫费1万元/年;以上各项指标实行按月拨付。专项经费按如下办法拨付,其中:(1)正常专项经费:按政策性要求逐月拨付,并随政策变化调整;(2)控制报批专项经费:由县财政按情况核定后安排;(3)上级提前下达专项经费:按项目实施进度依报批程序安排。其他各项指标原则上按季度拨付。
三、按省市要求,“三公经费”列入各单位部门预算,其中:公务用车经费按月随公务费拨付;公务接待费按照各预算单位2015年决算数列入部门预算,该项指标为各单位公务接待支出控制数,不作资金支出安排。
四、严格预算支出管理
1、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的规定执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做到只减不增。2、严格按2016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分类科目及时记账,年终编制决算报表。
五、各单位在接到财政局下达的部门预算指标后应在20日内(自然日)按规定做好预算公开工作。
附件1:2016年部门预算明细表
附件2:2016年度部门预算专项资金明细表
附件3: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附件4: 2016年部门预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