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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城市火险等级和预警规定(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2021-07-29 15:31:50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点击查看文件:《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城市火险等级和预警规定(试行)的通知》

   一、制订背景

  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揭阳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贯彻“以防为主”火灾防控方针,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揭阳市城市火险等级和预警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固化和提升城市火险预警工作,探索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内容

  《规定》主要内容分为五章:

  第一章 总则。主要包括:制定依据,城市火险预警概念和城市火险等级划分。

  第二章 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及流程主要包括:建立联合会商机制,成员单位组成,会商研判内容,预警信息审批发布程序以及新闻媒体、通信运营商和有关单位对外宣传发布职责。

  第三章应急响应主要包括:应急响应的等级划分,启动条件,具体工作举措。

  第四章其他事项主要包括:特殊情况下的预警信息发布程序,《规定》的解释、试行时间和范围,《规定》的终止条件及方式。

  章 附主要包括:明确可参考执行的城市火险等级判定方法和相关技术参数要点。

  三、政策要点

  (一)确立城市火险等级体系。《规定》将城市火险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别对应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等四色预警,其中蓝色为低火险、黄色为中火险、橙色为高火险和红色为极高火险。同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短信及公共场所电子显示装置等不同媒体发布渠道,确保全民覆盖和接收,用最浅显易懂的符号文字让广大群众受到警示和教育。

  (二)建立联席会商研判制度。《规定》 明确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全面建立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联合会商机制,预警信息按等级情况进行报批发布,由市突发灾害事件预警中心具体实施。

  (三)构建大应急大响应机制。《规定》根据预警信息及其发展趋势、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由高到低设置了I(红色预警)、II (橙色预警)、III (黄色预警)三级城市火险应急响应等级,并依据不同等级制定了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级消防救援队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四)完善城市火险等级判定方法。目前,全省对防汛、防台风等15种自然灾害都出台了明确的预警规定和应急响应机制,森林火灾预警也有较为完备的预警体系,但对于城市火灾研判预警还没有形成专门的制度机制,国家层面也只出台过火险等级划分的技术标准,且依据的基础仅停留在自然气象条件。揭阳市首创城市火灾发生起数分析法,并充分结合城市火险气象指数分析法,将二者列入技术判定方法中进行综合评定城市火险等级,用数据量化形式对火灾发生走向进行研判分析,是对当前火险判定方法的有效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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