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县人大办2016年决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行使职权。主要是:
1、在本县范围内,保证宪法、法律、行使法规和全国、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指导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3、讨论、决定本县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4、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5、监督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6、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
7、行使县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人大办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本部门没有下属单位。县人大常委会设七个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华侨外事宗教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任免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设置3个职能室:办公室、法制工作室、选举联络任免室。于2016年12月31日,县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7人,县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7人,在职机关人员12人,依法治县办公室2人,政府购买人员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6人。
其他详细信息和决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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