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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 食品餐饮 | 发布时间: | 2021-12-17 16:24:07 |
为切实加强我县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防范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市局《转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年秋季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揭市监〔2021〕175号)《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揭市监食经〔2021〕378号)等有关文件及疫情防控要求,阶段以来,我局对全县学校食堂进行全覆盖检查,共出动执法人次699人次,检查学校食堂152家、校外托管机构9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72家。督促学校食堂、校外托管机构以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落实整改12家。
一是依托“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开展检查。结合秋季学校食堂检查,线下检查为主,线上检查为辅,确保检查全覆盖,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系统优势,对线上巡查发现问题较多的学校食堂采取突击检查、靶向检查,及时排查风险隐患,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二是突出学校食堂检查重点。组织基层监管所对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普遍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留样情况、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建立、环境卫生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督促学校及时整改。
阶段以来检查发现,所有学校食堂均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各学校、幼儿园能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能够按要求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大部分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整洁有序,食品加工操作、食品留样、食品储存能够符合要求,食品原材料购进渠道明晰,基本能做到索证索票,餐饮具的清洗、消毒符合要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基本落实到位。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均要求学校(幼儿园)落实整改、及时整改,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