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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 揭西县,食品类抽检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5-07-14 10:46:12 |
2025年6月30日我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检验报告》(No:A25SB00274)一份,标称揭西县佳乐食品厂生产的“冬瓜糖”(生产日期:2025年5月15日,规格:250克/袋)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揭西县佳乐食品厂生产的“冬瓜糖”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6月30日,我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检验报告》(No:A25SB00274)一份,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称“揭西县佳乐食品厂”生产的“冬瓜糖”(生产日期:2025年5月15日,规格:250克/袋)产品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2025年7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揭西县佳乐食品厂进行检查调查并送达上述《检验报告》(No:A25SB00274)一份,现场未发现上述“冬瓜糖”(生产日期:2025年5月15日,规格:250克/袋)产品,该公司负责人确认被抽检的批次产品是他们公司生产分装的,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三)我局查明企业:(1)生产分装数量300包,每包250克;已销售数量300包,货值1474.5元,库存数量0包。
(2)封存数量0箱。
(3)召回数量0件。未完全召回原因:已销售给消费者,无法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召回上述批次产品并提交整改报告。
我局已对揭西县佳乐食品厂涉嫌生产不合格“冬瓜糖”产品一事进行行政处罚。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