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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 揭西县,食品类抽检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5-06-18 16:54:06 |
2025年6月9日我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检验报告》(No:25J1812717)一份,标称广东金凤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焗花生”(生产日期:2025年5月1日,规格:123克/袋)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广东金凤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焗花生”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6月9日,我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检验报告》(No:25J1812717)一份,经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检验,标称“广东金凤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焗花生”(生产日期:2025年5月1日,规格:123克/袋)产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2025年6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广东金凤凰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调查并送达上述《检验报告》(No:25J1812717)一份,现场未发现上述“盐焗花生”(生产日期:2025年5月1日,规格:123克/袋)产品,该公司负责人确认被抽检的批次产品是他们公司生产分装的,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
(三)我局查明企业:(1)生产分装数量480包,每包123克;已销售数量480包,货值1344元,库存数量0包。
(2)封存数量0箱。
(3)召回数量0件。未完全召回原因:已通知经销商,目前产品正在召回中。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召回上述批次产品并提交整改报告。
我局已对广东金凤凰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合格“盐焗花生”产品一事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