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74542888/2016-00010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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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 改革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6-07-19 00:00:00 |
揭阳市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形成了《揭阳市第一批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于2016年6月7日公布实施。
年初,我市向市政府有关部门下发了《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揭府办〔2016〕3号),文件对涉及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的相关部门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和部署。阶段来,市编办与纳入第一批清理规范的10个部门积极主动沟通,汇总审核各部门中介服务事项,对清理出的9个服务事项提出拟处理意见并经法制局合法性审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编制形成了本《目录》,以《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第一批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揭府〔2016〕36号)的形式印发。《目录》包括审批部门、事项名称、服务机构、设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行政审批事项、处理决定等内容。
今后,我市将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加大力度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管理,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