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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 婚姻登记管理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2-04-26 15:59:40 |
温馨提示
根据《全国婚姻登记机关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指引(第二版)的通知》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我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办理婚姻登记事项告知如下:
1.婚姻登记处暂不办理现场登记,实行全预约办理登记手续。
2.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等业务的当事人,需提前1至15天登录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网https://www.gdhy.gov.cn/或微信公众号“广东民政”、“粤省事”平台预约,预约成功后请按照预约日期和时间段带齐相关证件和资料到现场办理,不能按约办理的,应当提前2个以上(含2个)自然日取消预约,过时无法取消,没及时取消且未按约到场办理的,视为爽约。
3.做好健康自查,提前报告情况,履行社会责任,确保公共安全。婚姻登记当事人及陪同人员一律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婚姻登记大厅,如当事人曾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要提前向婚姻登记机关如实报告情况,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境外来粤人员办理婚姻登记需要提供解除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重大疫情面前,生命和健康安全第一。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揭西县民政局
2022年4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