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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 本省政策 | 发布时间: | 2019-11-06 00:00:00 |
关于印发广东省“南粤家政”母婴服务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委):
8月15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广东省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粤人社发〔2019〕121号)。为深入贯彻抓好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广东省“南粤家政”母婴服务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