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告
2020年2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告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揭西县巨塔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揭市环(揭西)审〔2020〕1号 | 2020年2月3日 | 通过 | 揭西县巨塔混凝土有限公司 | 揭西县东园镇桃围开发区 |
2 | 关于揭西县明辉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揭市环(揭西)审〔2020〕2号 | 2020年2月3日 | 通过 | 揭西县明辉混凝土有限公司 | 揭西县河婆街道白石岭第四栋 |
3 | 关于广东每一家食品有限公司年产400吨牛肉粒、200吨牛肉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揭市环(揭西)审〔2020〕3号 | 2020年2月7日 | 通过 | 广东每一家食品有限公司 | 揭西县京溪园镇曾大寮村委新苑村 |
4 | 关于揭西县京溪园镇友豪塑料厂年产1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揭市环(揭西)审〔2020〕4号 | 2020年2月7日 | 通过 | 揭西县京溪园镇友豪塑料厂 | 揭西县京溪园镇长滩村第五界6号 |
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保厅或揭阳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告单位: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西分局 地址:揭西县河婆街道办新山花园县环保大楼 联系电话:0663-5592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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