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702961—520141222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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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9-01-02 00:00:00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对揭西县金和镇建兴塑料加工厂年产1400吨塑料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揭西环建〔2018〕27号 |
2018年12月6日 |
通过 |
揭西县金和镇建兴塑料加工厂 |
揭西县金和镇和南村委径口田龟山(原金兴面粉厂) |
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揭阳市环保局或揭西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告单位:揭西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揭西县河婆街道办新山花园县环保大楼
联系电话:0663-5592553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