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朔科技有限公司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塑料粒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广东潮朔科技有限公司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塑料粒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5月28日-6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揭西县河婆街道办新山花园县环保大楼,邮编:515400
联系电话/传真:0663-55925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广东潮朔科技有限公司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塑料粒加工项目 | 广东潮朔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揭西县凤江镇花寨村委溪仔沟路东侧第一间(自主申报) | 广东德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E116°6′10.195″,N23°27′28.508″。项目主要利用废旧电线塑料生产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塑料粒,年产400吨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塑料粒。 |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凤江镇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2、有机废气、臭气浓度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三级活性炭收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3、生活垃圾和污泥由环卫部门清运,废边角料经湿法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材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采取墙壁隔声,设备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 项目通过网上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收集公众对项目环评文件的意见,公众参与工作基本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