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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组配分类: | 揭西县,乡村振兴工作 | 发布时间: | 2025-03-31 17:00:55 |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粤财农(2024)171号),上级下达我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共1066万元(其中1、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揭阳市揭西县930万元;2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揭阳市揭西县136万)。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1066万元,其中1、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揭阳市揭西县930万元;2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揭阳市揭西县136万。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结合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请各乡镇(街道)对照资金绩效目标任务,做好项目入库工作。
附件:揭西财农〔2024〕51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