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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组配分类: | 揭西县,乡村振兴工作 | 发布时间: | 2024-12-23 17:33:11 |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粤财农(2024)171号),现将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公示如下:
本次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共1066万元,(其中1、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揭阳市揭西县930万元;2、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揭阳市揭西县136万元)。此项资金按照财政部等6部门印发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衔接资金将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补上其他短板弱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新型农村集体发展资金应采取“补改投”方式安排,推动有效积累村级资产、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揭西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