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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组配分类: | 揭西县,乡村振兴工作 | 发布时间: | 2025-03-18 17:16:00 |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的通知》(粤财农(2025)3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公示如下:本次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1775万元。此项资金按照财政部等6部门印发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及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粤财农(2022)98号)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支出;优先用于通过“补改投”方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相关项目。
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2025年3月23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向揭西县乡村振兴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人:蔡德永,联系电话5562003)
揭西县乡村振兴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