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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 乡村振兴工作信息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1-05-20 09:53:40 |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消费扶贫的实施意见》(粤农扶办〔2020〕3号)文件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扶贫产品认定工作。经供应商自愿申报、县级审核认定,现将符合条件的7家供应商和62个产品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20日—2021年5月26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揭西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蔡德永,吴贤惠 联系电话:0663-5562003
附件:揭西县拟认定的第四批扶贫产品名单
揭西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