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合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办好民生实事的总体部署,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规划实施“851”广东水利高质量发展蓝图,推进建立农村供水“三同五化”保障体系,揭西县政府计划与省属国企粤海水务合作整合全县供水业务,推动我县水利高质量发展和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强化农村供水保障,推动涉水企业深化改革,提高供水设施投资建设能力,实现专业化运营管理,提升揭西县安全供水水平,提高供水业务对揭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特制订如下合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揭西县政府与广东粤海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8日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关约定,以“整体合作、分步实施”和“成熟一个,合作一个”的原则,分阶段逐步整合揭西县供水业务,共同推动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
二、工作职责
根据县人民政府印发《揭西县人民政府与广东粤海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城乡供水一体化合作项目有关事项工作方案》要求,由县水利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时保质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合作。
三、粤海集团和粤海水务简介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粤海集团”)为广东省省属国有独资公司,截至目前,粤海集团总资产逾2000亿元人民币,旗下拥有4家上市公司。粤海水务是粤海集团旗下专业水务投资运营商,业务范围涵盖原水供应、自来水生产及污水处理等水务项目的投资运营,目前粤海水务已在广东、广西、江苏、海南、湖北、贵州和新疆等全国18个省市成功开发并运营水务项目100余个,水处理规模超过3900万吨/日,规模和收入均居国内同行业前列。按照省政府及省水利厅关于“十四五”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和2021年完成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的目标,粤海集团重点推动粤东、西、北城乡供水合作。
四、合作原则
遵循依法依规、公平诚信、职工稳定、企业发展、互利共赢、市场化投资的原则,保障职工权益,提升服务水平,确保“职工满意、企业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
五、合作主要内容
(一)合作范围
根据《揭西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本次合作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合作范围覆盖河婆街道、五云镇、坪上镇、龙潭镇,第二阶段合作范围覆盖南山镇、灰寨镇、京溪园镇、五经富镇、大溪镇、钱坑镇、金和镇、凤江镇、棉湖镇、东园镇、塔头镇,最终实现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
(二)合作方式
第一阶段:
县国资办以实物出资成立合作平台公司——揭西洪涛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下称揭西洪涛水务),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19号)》计提统筹外费用(以政府审批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确定的金额为准)。同时根据《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建城〔2002〕27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由我局授予洪涛水务在河婆街道、龙潭镇、坪上镇、五云镇供水范围30年供水经营权,并由揭西洪涛水务参考第三方出具的《资产出租使用价格咨询报告》向国资办支付除出资资产外的供水资产的资产使用费。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32号令,于2016年6月24日发布并实施)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再由粤海水务对洪涛水务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扩股。增资完成后,粤海水务持股比例51%,县国资办持股49%,揭西洪涛水务更名为揭西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下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承继揭西洪涛水务的《资产使用协议》,并负责相关供水资产的维护及运营。
第二阶段:
为加快揭西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可由合资公司以市场化原则继续开展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合作,并力争3年内完成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后续再采用投资分摊、分类运营和政府补贴等方式最终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三同五化”的目标。
(三)合作目标、任务
合资公司负责运营第一阶段合作范围内现有的供水设施,并负责逐步投资、建设、运营相关供水设施,构建安全稳定、良性发展的供水运营和管理服务体系。
(四)公司治理结构
合资公司分别设立党组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党组织由粤海水务党委实行垂直管理,在企业发挥全面领导作用。合资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未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一方股东不得将其在注册资本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股权设置质押或以其他形式设置担保权利。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粤海水务推荐3名,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涉及严重影响重大公共利益以及重大公共安全的事项的表决需要全体董事一致通过。监事会是合资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合资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进行监督。总经理及其他经营班子成员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合资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其中总经理由国资办推荐,财务总监由粤海水务推荐。
(五)员工安置原则
以维持职工稳定和有利于推进合作经营为原则,充分考虑各方诉求和承受能力,合资公司按照政府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
妥善解决好职工的安排和待遇问题。同时合资公司分类承接经政府方审核认定的、揭西水司自愿进入揭西洪涛水务工作的职工。选择不进入揭西洪涛水务的员工,由政府方依法依规妥善安置并承担相关补偿费用(如需)。
(六)水价
为确保合资公司的正常健康运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
值,政府方同意依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结合揭西县居民承受能力及周边城市水价,以覆盖供水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为原则,按相关规定程序启动成本监审及水价调整程序,逐步实现供水经营权区域内的“同网同城同价”,并建立自来水价格与水资源费、原水费、水利工程水费(如有)的联动调整机制。
(七)横江水库原水费
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协助揭西洪涛水务/合资公司与市横江水库管理处签署原水供应协议,相关费用依法依规纳入自来水水价监审成本。
(八)代收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手续费
揭西洪涛水务/合资公司接受政府方相关部门的委托,在收取自来水水费的同时代收城市污水处理服务费和其他依照适用法律或政府决定应当代收的费用(如生活垃圾处理费等),并按照批准的代收费费率收取代收手续费。
(九)终止与湖南成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水费代收的合同
由揭西水司在交割日前与湖南成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成聪水务通CRM管理系统软件使用许可及服务合同》及《成聪水务通全国水费代缴平台接入协议》,解除合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揭西方承担(如有),合资公司成立后,供水范围内的水费缴纳方式由合资公司自行决定。
(十)严控违法偷盗水行为
为保障合资公司供水范围内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由政府方协助合资公司逐步宣传、推广自来水的使用,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取缔违法取水行为,推动合资公司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用户使用合资公司供应的自来水,依法严厉打击破坏供水设施、偷盗用水等违法行为。
(十一)未来大额投资
若政府方根据发展需求需进行大型供水设施投资建设,政府方与粤海水务以市场化原则另行协商。
六、粤海水务主要职责
(一)为加快揭西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由合资公司以市场化原则继续开展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合作,并力争3年内通过采用投资分摊、分类运营和政府补贴等方式最终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三同五化”的目标。借助粤海的资金实力和融资优势,提高揭西县供水企业的运营水平及投资建设水平,拓宽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渠道,缓解揭西政府投资压力。逐步推动供水区域扩容提质,降低政府的监管压力,提高监管效率。
(二)导入粤海水务的安全体系和文化,提升揭西县安全供水保障。
(三)导入粤海水务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和经营理念,完善市场化的激励考核机制,整合、调整和优化现有的管理架构和模式,发挥协同效应,提高运作效率和按劳分配力度。
(四)协助合资公司发展二次供水业务。
(五)协助合资公司负责向供水区域内的用户提供安全、优质供水服务,确保供水水质、水量符合相关规范、政策要求,统一标准管理,降低政府监管难度。
(六)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不得无故随意裁员;制订合理薪酬福利机制,员工岗位薪酬根据合资公司经营效益增长情况保持稳步增长,提高运作效率和生产力。
(七)职工共享粤海水务发展平台,为职工提供更大的发展平台、空间和晋升的机会。
通过引入定点帮扶揭西县金和镇的粤海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由其下属公司粤海水务整合揭西县供水业务,推动涉水企业深化改革,解决未来投资需求,提高供水设施投资建设能力,实现专业化运营管理,提升揭西县安全供水水平,提高供水业务对揭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助力揭西县打造生态宜居美丽示范县、粤东城市群后花园、国家级全域生态旅游目的地,以开启揭西现代化建设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