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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揭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落实情况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报告

时间:2021-07-20 17:19:03 来源:揭西县人民政府 作者:

市审计局:

  根据《揭阳市审计局关于2018年至2020年上半年揭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落实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专项审计调查的整改函》(揭审整改函〔2021〕8号)文件精神和整改要求,揭西县高度重视,针对整改函中反馈我县在2018年至2020年上半年揭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落实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存在的问题,迅速组织落实整改,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审计调查整改函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调查整改函指出我县存在7个方面共26项问题,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落实方面

  1.关于“揭西县卫生健康部门和财政部门未能制定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考核)的具体办法”问题。2021年6月17日,揭西县卫生健康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揭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考核)具体办法的通知》(揭西卫函〔2021〕340号),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部门负总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常态化绩效评估工作机制,规范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考核)工作。

  2.关于“揭西县未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问题。一是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社〔2020〕202号)文件,我县严格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制度。二是根据《关于揭西县2020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评估情况的通报》(揭西卫函〔2021〕91号),县卫健局按县域内每人年均70元的补助标准,以2019年底我县常住人口85.79万人为分配依据,结合县级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申请拨付2021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6074.59万元,于2021年6月9日拨付完成。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方面

  3.关于“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不到位,履行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责存在短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才缺乏”问题。一是截至2021年5月20日,县级医疗机构总床位数达到1730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为2.02张,达到省标准;基层医疗机构总床位数达到778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为0.91张,达到省标准。二是2021年6月3日,我县印发《2021年揭西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实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方案》(揭西人社﹝2021﹞63号),其中县聘镇用14名,镇聘村用16名,面向社会招录专业技术人才,逐步提高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4.关于“财政、卫生健康部门未按要求制定资金管理办法”问题。2021年6月15日,县财政局会同卫健局已制定下发《揭西县财政局 揭西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揭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揭西财﹝2021﹞26号)文件,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强化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5.关于“揭西县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互联网+信息化管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服务项目超范围列支基本公卫资金846790元,并存在损失浪费等问题”。一是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广东启正招标代理公司”负责“互联网+信息化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前期采购服务预算金额为96.8万元。2019年使用“互联网+信息化管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购买服务后,2019年度绩效考核为全县13名,名次较2018年度有所上升,但总体任务未达到绩效目标。受疫情影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间处于暂停状态,未能及时处理合同规定的尾款评估工作,该购买服务项目配套使用的设备由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暂为保管。二是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通知》(粤财社〔2016〕129号)第九条规定,将首笔购买服务费用846790元列入“医疗支出-公共卫生支出-其他公用经费”科目。三是根据2019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价和《关于揭西县2019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评估情况的通报》,考核结果评定为未完成绩效目标,按照合同约定,无需支付项目服务费尾款12万元,并向江西杰力亚贸易有限公司开具告知函,对方公司对结果无异议。四是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于2019年3月与该公司签订居民信息保密协议,并已将相关信息数据从该公司数据库中删除,保证管理数据安全。五是县卫生健康局对原任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曾才瑞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向局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讨;责令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针对存在问题全面抓好落实整改工作,并把整改落实情况报局党组。

  6.关于“滞留应当下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问题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县卫健局及时申请拨付资金,在收到专项资金下达文件30日内将专项资金拨付至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

  7.关于“防疫机构存在继续收取基层接种单位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配送费的问题,涉及金额502116元”问题。县疾控中心于2021年4月停止向接种点收取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配送费,并将违规收取的配送费502116元于2021年2月26日上缴财政,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收费管理,规范下属单位的收费行为。

  8.关于“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中开支春节节日补贴3.2万元”问题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超范围开支资金已于2021年5月20日将春节节日补贴3.2万元全部追回,存入单位基本户,并根据会计制度要求,对公共卫生支出进行账务调整。

  9.关于“基层卫生机构村医支出占比低”问题。一是根据省卫生健康委数据统计和近年来省级绩效评估情况来看,全省地市承担比例平均不足10%,我县村医支出比例约为15%。近期,省卫健委正在进行调研,着手研究制定与我省村医现状和能力水平相适应的承担公卫工作任务量化指标体系。二是2021年6月3日,我县印发《2021年揭西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实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方案》(揭西人社﹝2021﹞63号),其中县聘镇用14名,镇聘村用16名,面向社会招录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继续加大对现有村医的培训力度,提高村医服务能力,助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到位,如2021年5月20-21日,我县对全县所有村卫生站医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切实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到位。

  10.关于“多拨付奖励性绩效工资未及时缴还财政,涉及金额71424元”问题。一是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灰寨镇中心卫生院已停止发放借用人员绩效工资,并将已发放的71424元分别于2021年5月10日、5月8日上缴县财政(其中: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人共41664元、灰寨镇中心卫生院2人共29760元)。二是全面清理排查,对全县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涉及借用到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县人民医院、棉湖华侨医院、县中医医院的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已以清退上缴县财政,合计上缴奖励性绩效工资298876.4元。

  11.关于“揭西县疾控中心专项资金核算不规范”问题。县疾控中心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十八条规定,已调整相关科目,今后县卫健局将组织加强培训,督促各下属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财经制度,加强单位资金使用管理。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和质量方面

  12.关于“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指标未达标”问题。一是根据2021年度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县常住人口约为67万,与目前下达管理常住人口85.69万人相差巨大,常住人口外流严重,重点人群返乡常住我县的时间较短,且无法掌握返乡时间,难以完成管理任务。二是继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着力培养现有人才,鼓励现有人员参加后续学历教育以及职称晋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补齐短板,切实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落实到。印发《2021年揭西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实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方案》(揭西人社﹝2021﹞63号),面向社会招录专业技术人才,力争提高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继续强化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村卫生站医务人员培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促进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新划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能达到基础任务目标。

  13.关于“居民健康体检数据不真实”问题。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县卫健局已将死亡人口健康档案全部注销。(1)龙潭镇刘玉新、良田乡刘佐闲是因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录入信息导致体检日期记录晚于火化日期,体检记录除系统日期外其余信息均真实有效。(2)良田乡刘天标、刘胜治、陈国电、陈兰招、刘玉英、陈国雄是因良田乡村医未面访便简单记录原先体检的身高、体重等信息,因而导致数据不真实。良田乡卫生院已就本次事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院内通报批评处理,并要求各卫生站进行整改。二是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标准指导各基层医疗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要求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工作,严格杜绝虚假档案情况发生。切实提高工作质量。三是县卫生健康局对原任良田乡卫生院院长蓝华烽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向局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讨;责令良田乡卫生院对相关公卫工

  作人员和村医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全面抓好落实整改,并把整改落实情况报局党组。

  14.关于“重点人群建档管理不到位个别重点人群对象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个别贫困人口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问题一是针对问题中提到的个别贫困人口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县卫健局已取得未建档或档案不完善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下发至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求各卫生院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二是目前县卫健局与县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已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定期共享信息。

  15.关于“健康体检项目未达要求”问题一是我县已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力度,落实各卫生站、村(居)委会、学校等单位,通过派发、张贴通知单,微信群通知等方式,加大基公卫服务项目宣传力度。二是加强重点人群信息管理,对重点人群(特别是村居老年人)体检实行由辖区内卫生站进行一对一预约服务,提高体检率,及时反馈体检报告。三是定期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和健康讲座,组织发动慢性病患者前来体检,对未能前来体检的患者由村医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健康体检要求协助进行健康体检。四是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县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率分别达到100.7%、100%,任务完成进度已达到上级要求。

  16.关于“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缺失和不规范,揭西县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中,有787人已经死亡,其中有58份是人员死亡火化后才建立的”问题一是县卫健局坚持立行立改,及时将死亡人口健康档案全部注销。二是对死亡人员数据筛选核查,加强隐私保护处理,防止个人信息泄露。三是定时对注销死亡人员档案进行自查,规范对销死亡人员信息管理。

  17.关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缺失”问题。一是对已死亡129人的健康档案进行注销。二是针对特困人员535人、低保户5638人未签约情况,县卫生健康局已督促基层医疗机构及时完成签约、续约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三是加强与县民政局、扶贫办的沟通衔接,争取每季度贫困人口名单、死亡人口名单等数据共享,确保贫困人群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切实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确保档案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五)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方面

  18.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存在漏报、慢报传染病问题”问题。一是县疾控中心已召开会议,认真梳理,分析原因,严格落实传染病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培训,规范传染病报送管理工作。二是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造成水痘报告不及时情况的原因是:村卫生站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在管辖内的卫生站发现传染病病例需先填卡,再上报至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到报告后需进行收卡确认并随访,在与卫生站人员沟通并与相关人员进行健康宣教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导致系统管理人员接收返回的数据再上传到电脑系统存在延迟。目前,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按照要求落实核查工作,其余报卡均及时且无漏报。三是灰寨镇中心卫生院造成漏报、慢报传染病的原因如下:1.相关人员未能及时对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查缺补漏;2.门诊医生、住院医生在接收病人后,第一时间忙于对病人检查和救治,导致漏报、慢报情况发生;3.传染病制度培训不到位。目前灰寨镇卫生院按照整改要求对本年度内漏报、慢报的传染病病例进行及时补报;同时组织相关人员继续深入学习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杜绝迟漏报现象发生。

  (六)其他方面

  19.关于“计生药具管理不到位实际库存与系统显示库存数量不符村卫生站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箱的实际规格与购置合同规格不符,且存在闲置现象”问题。一是按《广东省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服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卫健委药具中心〔2020〕18号)文件精神,加强仓储管理,每月及时库存盘点,做到账物相符。截至2021年5月23日,揭西县计生服务站系统库存与仓库库存一致。二是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箱的实际规格与购置合同规格不符问题,系签收表所述规格错误,现已按购置合同规格重新拟定签收表,并向村医说明情况后,由村医重新签收,原不符合同规格的签收表现场作废。三是根据《关于做好基本避孕药具供应工作的通知》(粤卫健委药具中心〔2019〕42号)文件精神,逐步撤销发放箱网点,取消无发放记录。2021年3月25日已撤销全县182个药具发放箱网点,简易药具发放箱不再使用。

  20.关于“揭西县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灰寨镇中心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未公示疫苗价格”问题对全县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改造施工,原预防接种门诊内制度牌部分卸下重做,现县卫健局按照审计整改函要求于5月份前完成整改,所有单位制度、收费标准等内容已全部重新上墙公示。

  21.关于“个别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内部控制不规范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超过额度使用资金未报主管部门研究决策,灰寨镇中心卫生院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问题。一是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资金超10万未上报主管部门研究决策的有7项,由于该中心对《关于印发揭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揭西卫计〔2017〕152号)解读不到位,导致以上款项未按照规定报送研究。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组织各科室负责人重新学习《关于印发揭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揭西卫计〔2017〕152号)文件精神。二是县卫健局将严格督促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灰寨镇中心卫生院按照《关于印发揭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揭西卫计〔2017〕152号)文件要求进行内部管理,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必经该单位党支部委员会及班子会议通过,并报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研究决策通过。三是县卫生健康局对原任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曾才瑞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向局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讨;责令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针对存在问题全面抓好落实整改工作,并把整改落实情况报局党组。

  (七)其他关注事项

  22.关于“揭西县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联动机制不完善”问题一是县卫健局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长效联动工作机制,现已建立县卫生健康、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间数据共享联动机制。二是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领导,我县已建立卫生健康与政法(公安)、社保、民政、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常态化联动,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共享,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开展,提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效果。三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建立“指挥高效、统一协调、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县人民政府拟成立揭西县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县委宣传部等40余个单位。

  23.关于“双向转诊机制不完善”问题一是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进一步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人、财、物倾斜力度,县卫健局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揭西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办法》《揭西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与分配指导意见》,完善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单位的薪酬管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保障水平,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二是制定基层医疗机构医生培训计划,出台综合激励政策,积极引导高水平的医疗服务向乡镇、社区延伸,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全面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生技术能力。三是进一步提高县级医院诊疗水平,积极强化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共体工作纵向对接,加大人才、技术交流力度。四是完善各分院的医疗、公卫、家庭医生签约、慢病一体化等制度建设和考核,全面推动县乡村一体化管理。

  24.关于“未使用大数据管理的手段进行考核评估”问题。我县参照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及财政部门制定《关于开展揭西县2020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通过随机抽查方式,认真做好考核评估。下一步我县将密切关注上级有关部门考核评估方式的调整,优化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式,使用信息系统间数据匹配等大数据管理手段在考核评估过程中的运用,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反映整体绩效。

  25.关于“信息系统未能互联互通,增加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且影响数据的一致性”问题一是目前“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与“省家庭医生签约管理系统”、“省妇幼健康信息平台”、“省避孕药具系统”、“省精神卫生信息平台”编辑权限均不在县级,各系统互联互通工作县级无权限操作。二是县卫健局积极与上级部门积极沟通,加快互联网+卫生工程建设,推动实现各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及其数据库的整合,提高数据的真实、准确和有效性,切实减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工作量。

  26.关于“2家基层卫生机构人员在编不在岗,涉及18人”问题一是5月20日前,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邹旭霞、蔡赞莲等2人完成调动办理手续;灰寨镇中心卫生院张惠量、黄剑峰、刘美香、刘剑霞、林俊龙、杨沛源等6人完成调动办理手续。二是对其他借调人员进行清退,返回原单位工作(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人:陈增、蔡淑清、李锦茹、张宁、张志贤、吴洁新、刘少光、张俊超、贝岳宏、林海生)。三是对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借调人员进行排查,进一步做好在编人员合法合规性管理。

  二、审计建议的采纳和落实情况

  根据审计反馈的意见,我县认真整改,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切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落实。

  (一)加强服务项目管理,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县卫生建康局积极推进与民政、教育等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工作机制,推动各部门数据共享等卫生资源要素协调。目前县卫健局与县民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已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定期共享包括城乡低保五保贫困人员、残疾人、死亡人口等信息,由县卫健局落实各基层医疗单位进行档案更新等服务,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规范发展。制定印发《关于印发揭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考核)具体办法的通知》(揭西卫函〔2021〕340号),建立健全绩效评估工作机制,明确评价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促进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开展。

  (二)加强常态化管理,促进服务工作有序规范。在摸查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情况的基础上,加强与县民政局、扶贫办的沟通衔接,分门别类建立健全档案,规范档案有效管理,确保档案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2020年9月份,县卫生健康局制定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例会制度,组织开展县级、乡镇级例会,及时掌握项目进度,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统筹规划,推进卫生医疗信息化建设。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加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及其数据库的整合和大数据应用步伐,推动全民卫生健康系统与当地医院有关医疗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

  (四)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确保资金发挥效益。县财政局牵头县卫健局已制定印发《关于印发揭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揭西财〔2021〕26号),进一步规范各项目实施单位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健康意识。2021年5月份县卫健局印发《关于开展揭西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2021年“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服务活动的通知》(揭西卫函〔2021〕259号),结合“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建党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以及全面贯彻国家健康战略决策部署,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服务活动,通过广泛深入宣传服务,本次宣传活动通过各类途径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广泛进行宣传,共计覆盖人数23000人次,资料发放12000份,新媒体宣传推送210次,共计浏览量超过10万,举办专题讲座场次超过50场,参加人数接近3100人,有力地提升居民群众对服务项目的感受度和满意度,扎实推进全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深入开展。

揭西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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