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揭西县林业局是主管全县林业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县林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
(二)编制造林绿化和林木种苗总体规划、计划,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森林经营和林业基地建设。
(三)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的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审核、报批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木材凭证采伐、凭证收购、凭证运输等林政管理工作;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收、占用林地的审核申报工作;主管森林资源的有偿使用,监督林地开发利用,负责全县山林权属争议的调处工作。
(四)指导林业基本建设和林业社会化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国有林业资产;负责县级林业事业费、林业基金
的管理和使用。
(五)负责管理全县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珍稀濒危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 指导、检查、监督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
(六)组织制订全县林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协调科研项目实施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管理全县林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训以及林业科技普及推广工作;指导林业宣传工作。
(七)对乡镇林业工作站、苗圃、森林公园、林区公路、国有林场、集体林场和木材生产、林产化工、木浆造纸等林业企业实行宏观管理、规划指导林产品和木材市场建设。
(八)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组织、协调、督促重大森林案件的查处。
(九)负责揭西县绿化委员会具体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公民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工作。
(十)负责揭西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森林防火工作。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林业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