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揭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是揭西县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承担林业科学技术研究、试验、推广;负责苗木新品种的引进、培育、驯化异地苗木品种;承担林业造林规划设计,为本县生态园林绿化提供优质苗木和养护管理技术服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揭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是县财政一级预算、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属于股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7名,现有22人,人员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1、2018年度下达单位年初预算总额227.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8.55万元(含住房公积金:4.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63万元、公用经费14.99万元、专项经费0万元。 2、2018年收入较2017年预算收入增加38.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高标准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二)支出预算说明 1 、科学技术支出行政运行150.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离退休支出61.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公积金4.7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9万元。 2、2018年收入较2017年预算支出增加38.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高标准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其中:行政运行支出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三、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利息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的收支缺口资金。 (五)“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行政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揭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2018年部门预算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 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揭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 2018年1月30日 附件:揭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部门预算公开表1-8(2018) |